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建筑行业正在迅猛地发展壮大,跟随其脚步发展起来的建筑劳务分包行业也正在不断壮大,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有不少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所以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劳务秩序,政府和企业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措施和管理办法。
《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作为劳务分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他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劳务分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以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只有不断地进行整改和规范行业的市场环境,才能够使建筑劳务分包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并能够为更多的农民工朋友创造工作的机会。